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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百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益最大化,为此,我们承诺:
    一、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不擅自转委托,不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承诺。
    四、不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当事人的额外报酬和财物。
    五、不拒绝或疏怠履行指派承担的法律援助义务。
    六、禁止律师私下向当事人收取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与办案费用之外的费用。当事人亦可拒绝律师的此类要求,并可向我们投诉。我们向当事人开具合法的收费票据。
    七、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在工作时间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因故不能与当事人联系,应在障碍消除后及时与当事人主动联系。
    八、严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如因律师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欢迎所有客户向我们提出批评与建议:
 
  咨询及监督电话(传真):0776-2963666  
 
网站上——关于我们——服务优势:
    专 业:本所律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毕业于国内外高等院校,本所与当地政府、政法部门保持有良好的意见沟通与协调。
  尽 责:综合全所优势资源,为客户严把法律关口,适时采取得当措施,尽最大可能实现客户所托。
  保障: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错案追究机制,诚信、依法、全面履行约定,尽最大可能实现客户所托。